市场经济和生物系统有某种相似的地方,对于市场上的激烈的竞争,有蓬勃发展的公司,就有经营倒闭的公司,只是我们往往听到的是一些大的公司新闻。那么破产之后呢?我想大家可以了解一下,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海南公司破产员工工资是否优先的相关内容。
海南公司破产工资是否优先?
一、公司破产工资是否优先
企业职工的权利在企业破产时应当放在首位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二、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三、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有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
以上就是海南公司注销网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公司破产工资是否优先的相关内容。其实公司破产这种解决方式也是为了更好的配置社会资源,至少不再将资源提供给那些没有能力经营下去的公司了。如果还有什么其他相关的问题的话,欢迎咨询136-3766-2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