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注销税务登记办理程序如下:
1、结清税款、滞纳金及税务罚款
2、申请注销 一般情况下,需要办理注销登记的纳税人,应持税务登记正副本原件及相关资料(国税注销批复、工商吊销及机构撤销证明)前往主管税务机关领取《注销税务登记表》一式二份填写完成后应加盖企业公章,并根据实际情况向税务机关提交书面的注销申请报告,同时缴销发票及发票领购手册,对于国、地税联办登记的注销处理具体申请程序又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不涉增值税或消费税的纯地税户:先到地税办理注销,再到国税办理注销。
(2)涉及增值税或消费税和其他户:先到国税申请注销,取得国税注销通知书后,纳税人再到地税办理注销。
(3)先受理注销申请的税务机关负责收缴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凭先申请税务机关的注销通知书向后受理的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申请。
(4)发票及发票领购证件由原发放和主管税务机关负责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