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海南公司注销登记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各种登记注册人员对提交的登记资料“不予受理”的情况,Reishine总结多年成功代办公司注销的经验,将在本文中详细陈述注销公司时需要注意的五个时点,尽最大可能帮助各位老板避免出现以上注销公司时遇到的困扰。
其实,在这些登记资料不被登记注册人员受理的情况之中,主要存在股东会决议解散、清算组成立、法定公告、清算组确认和注销申请的这五个时间节点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问题。
时点一:股东会决议解散时间。即由于公司设立的宗旨已经实现或者不可能实现、公司资金严重匮乏、公司经营不景气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等原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时,公司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董事会应当于股东会议召开的30日以前,将会议审议的有关公司解散的事项通知股东。
时点二:成立清算组的时间。公司要在股东会决议解散决定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的成立时间应按以下情况确定:
(1)公司章程对清算人事前有约定的,如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公司宣布解散之日为清算组成立之日;
(2)公司章程对清算人事前没有约定或虽有约定,但是公司在宣布解散时股东会决议另外选任清算人的,清算人选出之日为清算组成立之日;
(3)公司章程对清算人事前没有约定的,股东会议又产生不了清算人,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院指派的清算人产生之日为清算组成立之日;
(4)公司被有关行政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的,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指定的清算人产生之日为清算组成立之日。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报工商部门备案)。
时点三: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时间。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时点四:清算组对清算报告的确认时间。清算组应当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时间45日后确认清算报告。
时点五:公司申请注销登记时间。公司清算组要在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至于30日内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如何处理,法律法规暂无明确规定)。
一般来说,注销的整个过程需6个月左右, 分公司注销时间为4个月左右,这还是在公司正常的情况下,倘若公司租金发票没开、租赁合同丢失,或者还有其他各种严重问题,注销的手续会更加麻烦,有的甚至要花费一年时间才能注销。
之所以耗时这么长,一方面是因为公司注销首先要登报45天,然后国税注销受理45天,地税受理45天,这些等待的时间是比较漫长的,另一方面要想顺利办完各个部门流程只跑1趟是远远不够的,以很有经验的代理公司办理时间为例,一般国税局注销平均要10趟,地税局10趟,工商局也要4-5趟,银行3-4趟。如果不懂流程的小白去办理,那估计来回跑的次数和时间都要翻倍。
注销公司需要准备完善的企业资料,企业所有的账本、凭证、财务报表都要整理妥当,如果企业以前的账务没有整理或者缺失,那么还需要补齐全,各种国税地税报表也得上传。海南公司注销花费的时间是较长的,要是您没有足够的精力去办理注销公司,可以考虑找专业靠谱的代理公司,快捷方便,省时省心省力,轻松解决您的烦恼。